伊斯兰合作组织执行委员会强烈谴责最近的亵渎行为

巴通讯伊斯兰堡2月1日电 伊斯兰合作组织(OIC)执行委员会周三在吉达OIC总部总秘书处举行的特别会议上强烈谴责最近在瑞典,荷兰和丹麦亵渎古兰经的卑鄙行为。

会议回顾了伊斯兰国家首脑会议和外交部长理事会的宣言,特别是2019年5月31日在麦加举行的第十四届伊斯兰国家首脑会议最后公报,以及2022年3月23日在伊斯兰堡举行的第四十八届外交部长理事会通过的决议,特别是关于 “打击仇视伊斯兰教和消除对伊斯兰教的仇恨和偏见 “的第32/48-POL号决议,关于 “打击对宗教的诽谤 “的第34/48-POL号决议,以及关于 “谴责亵渎神圣古兰经 “的第35/48-POL号决议。

会议还提到了联合国大会第66/167号决议和联合国人权理事会2011年3月的第16/18号决议,联合国大会第76/254号决议将3月15日定为 “打击仇视伊斯兰教国际日”。

会议强调有必要 “确保所有人都负责任地根据相关国际人权法律和文书行使言论自由权”。

会议重申了促进不同宗教、文化和文明之间的对话、理解和合作以实现世界和平与和谐的重要性。

“强调促进宗教、文化和文明之间的对话、理解和合作,同时避免仇恨和极端主义,以实现世界和平与和谐的重要性;这些是安曼信息所强调的原则,”会议进一步补充说。

会议要求伊斯兰会议组织秘书长,在现有资源范围内任命一名仇视伊斯兰问题特使,代表伊斯兰会议组织领导集体努力,以执行第68/48-POL号决议第9条。